《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防火門設置的相關要求(摘錄):
1 設置在建筑內經常有人通行處的防火門宜采用常開防火門。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2 除允許設置常開防火門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門均應采用常閉防火門。常閉防火門應在其明顯位置設置“保持防火門關閉”等提示標識。

本工程為大型商業建筑,防火門設計采用防火門監控系統,防火門監控器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

防火門監控對象為各通道上的常開及常閉防火門,對于經常有人員通過的防火門采用常開式,例如前室及走道;不經常有人員通過的防火門采用常閉式,例如樓梯間。
控制方式
設置常開防火門的防火分區發生火災時,由所在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火災探測器或一只火災探測器與一只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信號,聯動觸發信號由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由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接收關閉信號。同時防火門監控器可監控常閉防火門的開閉狀態及故障等信號。

系統圖
圖例說明:BFM為常閉防火門監控模塊,KFM為常開防火門監控模塊。

平面圖(如圖,前室防火門為常開,樓梯間為常閉)

公司資質
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
環境管理體系證書
質量管理體系證書
蘇公網安備320581020021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