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安全規程
消防監督人員要積極開展轄區內施工現場消防工程施工安全檢查,切實加強建設項目和在建施工現場的消防施工安全管理,及時檢查違法違規消防施工安全行為,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有無違法用火用電行為;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消防監督在施工前詳細檢查施工現場和電廠是否辦理了消防手續,制定了消防施工安全制度,落實了消防施工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是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設施設施、消防器材是否有違章用火、用電情況;是否制定疏散、消防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是否將職工宿舍和施工區域分開設置。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消防監督要求施工單位積極整改,明確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施工、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確保消防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加強自查自查,做好工棚、材料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檢查,杜絕因火災、用電、吸煙、違章作業等引發的火災事故;加強施工現場“四大能力”建設,提高施工現場人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滅初期火災、組織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定期檢查、消除,防止產品發生,及時更換損壞、失效的消防隊,“1234”工作模式是通過消防監督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建立起來的,以消防基礎軟硬件建設為保障,即1個陣地(消防宣傳陣地)、2個平臺(火災信息平臺、鎮消防委員會平臺)、3個系統(聯席會議系統、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管理信息平臺、消防監督,信息報告系統、火情分析系統)、四大機制(會商機制、監督機制、轉函機制、隱患暴露機制),網格模型運行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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